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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“住有所居、房住不炒、租购并举、职住平衡”明确写入住房条例!
3月30日上午,《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(草案)》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。二审稿进一步对政府统筹房源供给、租赁管理和社会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,将“住有所居、房住不炒、租购并举、职住平衡”等内容直接写入草案,明确提出本市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等。同时,突出多主体供给,在强化政府对房源供给统筹职责的同时,也强调了市场主体的自我管理和行为责任,明确了本市鼓励通过新增或者利用已有用地专门建设租赁住房、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、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等方式,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。